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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6日北海庭审:彻底摧毁控方的客观证据体系!
2011-10-26 09:21:27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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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qtang20122011-10-26 03:31:13 [举报]
睡不着啊,围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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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xyasdwer00352011-10-26 03:50:09 [举报]
北海会蛮干到底的。如果没有上层干预的话。 -
dxyasdwer00352011-10-26 03:54:55 [举报]
这就是我们的依法治国!当公权要治人的时候的炒饭盖码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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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682609252011-10-26 06:17:32 [举报]
无论庭审最后结果如何;
为了挽回执政党和现政府的诚信危机,决不允许北海检察院和北海中院再玩一回重庆玩过的老把戏;
为了重建国人对中国司法的信心,决不允许北海检察院和北海中院再玩一回重庆玩过的老把戏;
为了坚持改革开放、为了建设民主法制社会,决不允许北海检察院和北海中院再玩一回重庆玩过的老把戏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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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unlunshanren2011-10-26 06:23:09 [举报]
金柱别老是飞来飞去的,这回是专门为石维道的事,对吧博主回复:2011-10-26 06:26:05
不可能!也不值杨金柱在开庭之际为此事专门飞北京一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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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为老师的片言只语,犹如“北海案”网博污潭中的一柱清水,无奈遭践杨金柱的“迷蒙三刀”砍砍砍!终于在庭审十一天后重见天日!获特赦大赦!气死了杨金柱旗下大批死党拥趸。看来真应验了案越审越清,理越辩越明!嘴脸也将慢慢地被揭穿。我等P民将不再受盅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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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3*****168@sina.cn2011-10-26 06:51:44 [举报]
在刑事案件中,辩论阶段是不能再提交证据的。博主回复:2011-10-26 06:59:21
恭请你看清楚:
该“唯一的、不可变更”的客观物证将在辩论结束前向法庭出示,符合最高法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。即杨金柱律师有权在辩论结束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,向法庭提供非法证据排除的线索和证据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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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anbincheng512011-10-26 07:03:30 [举报]
自此杨在新等重获自由倒计时开始,又回到围观李庄二季感觉。
君真乃神人也,企盼胜利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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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批评“拍桌子的律师”?王才亮 良说 2024-01-20 11:18 发表于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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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侠,你估计错了,他们开会是讨论怎么把律师团的人抓起来治罪,您是首选,任您们再这样走下去,专政机关会垮掉瘫痪,鱼死网破,别无选择,您太乐观了,不过攻心为上,不战屈人之兵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