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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光武:北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黄焕海没死

2011-10-12 16:12:53 来源:


陈光武:北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黄焕海没死

(2011-10-12 07:52:15)

  

  陈光武:北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黄焕海没死

 

    2011年9月18日下午,我和杨金柱、周泽、徐天明律师在北海中院和主审法官、公诉人进行庭前沟通。我对主审法官说:“如果黄焕海没死,这个庭还开不开?”    

    在场的张庭长和郑法官不屑一顾的笑着说:“陈律师真会开玩笑。黄焕海真的出来才好呢!”

    我淡然一笑。

    2011年9月20日庭审的裴金德拒辩风波,杨金柱说法院绕着圈子排挤我和朱明勇出庭,是被我的玩笑话吓的。

    次日,杨金柱撰文“污”我是老顽童。我亦一笑了之。

    然而,国庆长假的第六天,杨金柱突然电话逼宫,非要我说出那一招制胜的法宝不可。无奈,只好全盘托出。一来为案件,毕竟我已不能亲自出庭了,关键证据不可荒废;二来为朋友,合作办案不可不仗义。

    哪成想我的好心办了坏事。这下可把杨金柱害苦了。他兴奋地几天几夜没合眼,非要把杀手锏亮出去不可。无论怎么阻止也无济于事。他千方百计变着法的把秘密广而告之。

    他先是公布一个“致命三刀”,后又公布一个“唯一的、不可更改的”等等,今天又公布一个什么相关物证的全民“有奖竞猜”云云。

    城楼失火殃及池鱼。害苦了杨金柱,也连累了我自己。这两天一天到晚电话、短信不断,网友们非要我透漏一点“天机”不可。他们说是我最早放的口风。

    当然,大家倒不是真要去挣金柱那一块钱奖金,为的是先知为快。

    出于案件的工作原因,所有请求我均一概婉言谢绝,开庭之前“天机”不可泄露。

   

    但夜深人静时,又翻了翻那些急切请求的短信,心中一阵愧疚。他们可都是掏了腰包支持我们工作的网民呀。顿感对不住朋友。

    一不做二不休、干脆全盘托出。反正金柱也抖得差不多了。现在郑重的告诉大家:

    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,受害人黄焕海真的没死。千真万确!

    至于黄焕海现在是否健在,会不会“亡者归来”,已经不是本案辩护律师研究的问题了。举证至此,足也。

    当然,朋友们对这样的答案仍不会满意,一定要问证据何在。对不起,10月14日见。

 

    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我只是对杨金柱支了两招,而杨金柱却公布了三招。而且那一招是“物证”。并煞有介事的要带控审辩三方现场提取。

    我对党发誓,杨金柱的这一招我绝对蒙在鼓里,心里正抱怨杨金柱做朋友不仗义呢。

 

    该说的不该说的基本都说了。剩下的大家继续猜谜吧。反正离14日不远了。

    晚安,朋友们。为北海案件完胜,为中国法治雄起,大家做个好梦。

 

(注:该文凌晨搁笔,“晨光斋”遭遇被黑打不开了。只好清晨先发于此。以膳网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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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(2471) 评论 (84) 收藏(2) 转载(88) 打印举报
已投稿到:
  • 蒋有才律师2011-10-12 08:15:06 [举报]

    陈律师,法律人的骄傲。竭尽全力,为法治中国而努力。
  • 棹瑾静2011-10-12 08:19:44 [举报]

    真是喜剧性,亡者归来。
  • 风尘摄徒2011-10-12 08:19:55 [举报]


    沙发
  • 土地资源2011-10-12 08:20:08 [举报]

    陈律师,辛苦了!
  • 再次注册的安徽女律师2011-10-12 08:22:49 [举报]



    如是真的,真是太好了,一直很担心,恨不能亲飞北海观战而非常的纠结,现五味具下......真的是太想哭了.......
  • jdhfiowap2011-10-12 08:23:47 [举报]

    关注北海
  • 再次注册的安徽女律师2011-10-12 08:25:18 [举报]

    但愿不是梦!
  • 哈尼髯2011-10-12 08:27:26 [举报]


    童叟无欺,且有十足自信,反正距14日已经不远了。
    案件了结后,陈律师有否兴趣研究一下“被不用”所涉法律问题?这也同样是个亮点阿!
  • 军歌嘹亮77792011-10-12 08:31:13 [举报]


    太振奋人心了!北海律师团律师们谢谢您们了!你们没有辜负中国及海内外关注中国法治的网民!我们律师家属也高兴的不知说什么好了!北海快放了杨在新律师!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了!快放了涉案的那几个无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!你们去该去的地方反省吧!看你们需不需要律师?!(80后小律师的母亲)

    1
  • xiangfabala2011-10-12 08:32:13 [举报]

    说话不算数,“全盘托出”还是有保留,哈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33:57 [举报]

    是喜?是悲?真个是五味俱下!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35:04 [举报]

    公布这么早,还未开庭呢?自乱阵脚。
  • gb20112011-10-12 08:35:09 [举报]

    炸了炸了,北海沸腾了。
  • 孤独的羊2011-10-12 08:36:02 [举报]


    睁大眼睛静等,看北海的丑陋表演!感谢北海律师,你们是中国法治的脊梁!是小老百姓的保护神!
  • 冰凌2011-10-12 08:39:50 [举报]


    北海真有好戏可看了。这就是人治出来的结果。
  • 军歌嘹亮77792011-10-12 08:42:53 [举报]


      北海律师团好样的!陈光武大律师好样的!杨金柱大律师好样的!朱明勇好样的!。。。北海律师团全体成员将载入中国法治建设史册!人民不会忘记你们!付洋大律师说:“中国法治之路非走不可,别无他路”,我们国家是因该好好定位律师的地位了!
    1
  • lilijuzi2011-10-12 08:46:54 [举报]

    有意思,继续关注!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48:08 [举报]


    人不能只为了炒作,而虚显自己有多伟大!!
  • 雪亮2011-10-12 08:48:20 [举报]


    司法机关要反省,办案是为民伸冤,同态复仇敌要不得,主持正义严格执法、迅速破案是必要的,但的确不能冤枉一个好人。
  • 夜无光2011-10-12 08:50:16 [举报]

    我说怎么上不去您的网站了呢
  • dwii2011-10-12 08:51:37 [举报]


    北海是沐猴而冠,律师是观猴戏说,司法成戏法,欲哭无泪!!
  • 包清雷律师2011-10-12 08:52:09 [举报]


    真的?假的?律师团这种方式也是在刑讯逼供,再这样下去,北海的公安、检察要疯了。
  • jgb19522011-10-12 08:52:36 [举报]

    变成科幻片了....
  • 漂流的冰山2011-10-12 08:53:08 [举报]


    多么荒唐的司法。。。
  • 913vpn2011-10-12 08:53:29 [举报]

    真的没死?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55:17 [举报]

    公安当时就对黄焕海作DNA鉴定。现医院对你作精神病鉴定,赶快送医院!!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55:50 [举报]


    致北海律师团和北海当局(当权者)

     
    高度警惕北海当局使出最无耻阴毒的招数:在你们在使出“致命三刀”前,把这“致命三刀”先给毁了。小心!!!小心!!!小心!!!,使你们没有在当众面前展示的机会。但是我也在一定程度上相信北海当局(当权者)能够认清形势、及时猛醒,为我们中华民族高度负责,切勿激化恶化当前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家形势,不要引发动荡和动乱,不要成为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!!!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!!!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8:56:28 [举报]


    不要渎职,立即改正

     
    当前,国家内忧外患,黄海、东海、南海危机频现、战云密布,新疆、西藏、内蒙边疆不稳、危机四伏,民生愁苦、贫富悬殊、物价飞涨、举国腐败、民怨沸腾、人心思变,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严峻、各种社会矛盾极为尖锐,中国正处在火山喷发的巨变前夜,内政外交处置稍有不当,即可能引发动荡和巨变。此时,各地方党政大员诸侯最起码不要再捅娄子,人为制造重大事端和恶劣事变。中央发现地方党政要员胡乱执政和恶意执政时,应当及时制止纠正,以免漫延扩散,恶化形势。这是低的不能再低的执政义务,是最低的执政底线,越此底线者,是叛党、是祸国、是殃民,是党、国家、人民的公敌,没有资格再继续担任地方党政大员和中央领导。但在此次北海事件中,无论是北海和广西地方党政大员,还是中央高层政客均没有履行最低限度的执政义务,实属对党、国家、人民的严重渎职,与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背道而驰。你们若还要点脸面、负点责任,应当立即改正,如不改正,应责令辞职或罢免!!!现在,你们已经不用辞职了,因为你们在人民的心中已经被罢免了!!!捐款情况表明,有良知的人民比你们这些权贵政客对国家更负责任!!!
  • 药师2011-10-12 08:56:46 [举报]

    北海表演得足够充分了,这就是大陆法治的缩影,律师是个自由职业,看来推进大陆法制的进步的主要力量,还是在民间大众之中。而非什么伟光正。
  • pdytfgs2011-10-12 09:00:17 [举报]

    这剧情就是希区柯克也是自惭形秽
  • yguilin2011-10-12 09:00:24 [举报]

    假作真时真亦假 无为有时有还无
  • 大寒2011-10-12 09:01:22 [举报]

    是否健在?没死?是否指当时没死?
  • 穿越雨季2011-10-12 09:01:45 [举报]

    如是真的,法制史上最大的笑话最大的科幻片,多少人被盯上耻辱柱的法律事件就要上演!
  • 修身议国评天下2011-10-12 09:02:46 [举报]


    我假装不知道!
  • 药师2011-10-12 09:10:30 [举报]

    黄焕海在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中未死,那又是死鱼何故何方呢?这让北海公检法头痛了,什么证据能证明他们没有打死黄焕海呢?北海黑势力团伙寝食难安了。
  • 新浪网友2011-10-12 09:12:32 [举报]

    严重抗议北海律师团对北海公、检、法搞刑讯逼供,黄焕海没死?对北海来说,是不是比北海公、检、法的“熬鹰”更惨无人道!
  • 邱旭瑜律师2011-10-12 09:13:43 [举报]

    裴日红等故意伤害案,受害人黄焕海真的没死。千真万确!
  • 张从弟律师的博客2011-10-12 09:17:41 [举报]

    刚上陈律师的博客,这个消息把我吓了一大跳,我的个天,如果14日开庭这个证据得到证实,北海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,看来是收不了场了,哈哈
  • 168法律在行动2011-10-12 09:21:02 [举报]

    北海不好办了,怎么能这么草菅人命哪,没有良知、没有道德底线。
  • 宁磊2011-10-12 09:22:29 [举报]

    这下又开不了庭了,陈律师到底给政府留了面子,不至于让北海公检法彻底全裸。
  • 韩宇2011-10-12 09:22:37 [举报]

    本年度十大奇案之一
  • 吴义春律师2011-10-12 09:26:19 [举报]

    但愿如上所指。
  • 宁磊2011-10-12 09:28:53 [举报]


    感谢北海,在中国刑诉法修改之际,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样本。
  • 风雨南山行2011-10-12 09:33:12 [举报]


    北海律师团必将载入史册!向陈律师、杨律师等一大批有正义感的律师致敬!
  • zhaohk2012011-10-12 09:41:59 [举报]

    三招制胜看来是功力深厚了。
  • lawyercuixp2011-10-12 09:42:21 [举报]


    啊?不敢相信。要是北海又不开庭,如何?
  • 窦荣刚律师2011-10-12 09:42:44 [举报]

    这俩老顽童,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啊。呵呵。
  • 山风01花园2011-10-12 09:45:15 [举报]


    黄焕海在法律意义上还活着!
  • 新闻乱播2011-10-12 09:53:23 [举报]


    明白人看事:律师其实手里有一些证据但无法直接证明,是故一直通过与网友互动,捐款互动,人大代表迟律师来访等给北海公检法施加压力,迷惑对手,影响整个事件的走向,以达到律师抱团,任何官方力量政法委、公检法动其利益均引起反弹,他们声称是护法,其实只是护律师。从一开始就是从四律师案介入,他们只想捞律师,后来要捞律师只能连几个证人,被告一起才能捞,才可能达到目的,可怜那几个人至今也没想到律师团的这一招,以为免费律师很好用,不用白不用,其实人家只是把你当棋子,你不出来律师就出不来,最终目的是要捞律师出来。所以当裴金德要认罪时,当陈朱不被用时可想而知他们的恐惧,国庆这几天跳动很利害吧。其实他们手里跟本就没有什么三刀,如果有的话在9月20号被不用时肯定气愤地当庭出示了,律师不是没钱,之所以发起捐款也是其手段之一,试想如果当时出示了,整个案件结束了,还用得着网友们出血吗?
  • 王贵才律师2011-10-12 09:55:10 [举报]


    强烈建议:让黄焕海作为其中一被告的辩护人,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时即一剑封喉!哈哈哈哈,快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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